各会员单位:
根据信息产业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信办〔2004〕42号)精神,中国通信企业协会自2005年起,负责组织实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推荐表彰工作,并在行业评选的基础上,择优向中质协申报“全国用户满意企业”。2006年通信企协将继续深入开展这项评优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06年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会员单位。
各单位要按《“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推荐表彰办法》规定,积极推荐2006年度用户服务工作优秀企业,并于2006年3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山东省通信行业协会秘书处,以便协会审核推荐。附件:全国通信行业用户满意企业推荐登记表
山东省通信行业协会秘书处
二○○六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