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0-12-28   浏览量:


                     关于开展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公告

各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山东省通信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10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凡是在20101231

前取得我局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均应按本通知要求参加年检(具体要求参阅“本省电信业务经营者年检程序”);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我局备案的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参加年检。

    各单位应在2011331

前上报年检材料。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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