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通信行业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摄影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5   浏览量:512


各会员单位: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展现通信行业在推动国家信息化建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弘扬行业精神,激发行业员工的爱国热情和创新精神,搭建行业内企业文化交流平台,山东省通信行业协会决定举办庆祝山东省通信行业新中国成立75周年摄影比赛。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主办单位:山东省通信行业协会

二、比赛主题

本次大赛以“通信·记忆·75载”为主题,展现通信行业在我国现代化进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记录通信科技给社会生活带来的深刻变革,反映通信业职工的奋斗历程,宣传山东通信行业的建设成果,用生动的影像歌颂伟大的祖国。

三、比赛时间

投稿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

四、征稿要求

(一)会员单位职工采用集体投稿方式,由会员单位收集后统一投稿。

(二)征稿类别:手机、相机摄影,作品包括单幅和组照(4-8幅)。

(三)所有投稿作品均采用电子文件,图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手机摄影作品不小于1M,相机摄影作品不小于5M,投稿作品像素清晰。

五、奖项设置

(一)一等奖(5名),奖金8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5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200元;优秀奖(30名),奖金100元。

(二)根据各会员单位的组织工作、征稿数量、入选作品数量及质量等,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得“优秀组织奖”单位的优秀组织者,奖励500元。

六、投稿规则

(一)投稿作品需按“作者姓名+手机号+作品名称+摄影类别+单位+作品说明”的格式编写文件名。

(二)投稿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三)所有投稿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四)纪实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作品不得加边框。

(五)入选作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向协会提供作品原始影像文件。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摄影器械等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即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资格。

(六)主办方有权在山东省通信行业协会举办的其它活动中,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对入选作品进行使用,并不支付报酬。

(七)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通知所有规定。

(八)协会对本征稿通知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晓婷

电话:0531-82092808

投稿邮箱:sdtxxh@163.com

 

 

                                                  山东省通信行业协会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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