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协会会员的条件:
(一)有加入协会的意愿;
(二)拥护协会的章程;
(三)在协会的业务(或行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单位会员为依法登记注册的电信运营企业、增值电信业务单位、专用通信单位和通信建设单位、通信产品制造企业以及与通信有关的单位。
(五)个人会员须为信息通信工程建设、科研、教育、科技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的专家、学者,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和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相当资格,并在学术上有一定造诣。
二、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单位简介或个人情况说明;
(二)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 营业执照(登记证书);
2. 相关资质证书和材料;
3. 申请个人会员,应提交职务、职称、学术成果证书和单位推荐意见。
(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审核;
(四)被批准入会的单位或个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会费;
(五)由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协会的活动;
(三)获得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协会形象和合法权益;
(三)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五、会员服务内容:
(一)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会员合理意见,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二)为会员提供相关业务与政策咨询服务;
(三)为会员提供参加协会组织的研讨会、座谈会、论坛、展会等活动机会;
(四)在协会网站、公众号设置专区宣传会员单位,刊登会员单位介绍;
(五)理事会成员单位享有与协会合作和参加协会各项活动优先权。
六、会费标准:
(一) 单位会员:
1、理事长、副理事长单位:15万元/年;
2、常务理事单位:2万/年;
3、理事单位:0.4万元/年;
4、普通会员单位:0.2万元/年;
(二)个人会员:10元/年。
七、会费交纳:
(一)会员按年度交纳会费。
(二)新会员单位应于批准入会之日起1个月内交纳当年会费。每年度上半年入会的会员应交纳当年全部会费,下半年入会的会员应交纳当年会费的一半。
八、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协会并交回会员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一)2年不按规定交纳会费;
(二)2年不按要求参加协会活动;
(三)不再符合会员条件;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